Q:
 之前因為手頭不方便,所以有停了兩年沒繳保費,保單有自動墊繳,現在每年都有繳,還有四年期滿,這兩年自動墊繳金額須繳清嗎?會影響到保單嗎?

Ans (Nikey):
首先你必須明白墊繳的意義,你才會知道清償墊繳的重要性。
自動墊繳:
依「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五條規定,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公司應以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有保險單借款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自動墊繳其應繳保險費及利息,使契約繼續有效,即為自動墊繳。
 
當保險單自動墊繳至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時,公司將出具自動墊繳之催告通知保戶。經催告到達後逾三十日仍未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

 
當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該期的保險費,就像是從「保單價值準備金」中貸款出來繳交保費來維持原有保障,一旦財務狀況許可時,再將已墊繳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加計利息償還,就可以立刻恢復保單正常繳費的狀態。只是要注意萬一「保單價值準備金」不足以扣款時,保單也會跟著停效,相對保險公司就不必再提供保險責任。
 
在「自動墊繳」期間若保單墊繳若未全數清償時(保單仍未停效),即不幸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然負有保險責任,但在支付保險金時,會先扣除已墊繳的保費與利息後,仍有剩餘時,才會給付保險金額。
 
 
李鎧伶(Nikey Li) /2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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